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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备案销售预包装食品 南京市雨花台区一水果店被罚

时间:2025-06-28 17:03:35 浏览量:36

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 近年来,未经水果店一改传统模式,备案不断创新,销售零食逐渐成为水果店的预包雨花“香饽饽”,例如散装炒货、装食预包装坚果产品等。品南然而,京市水果店拓宽营销思路,台区增加经营范围需要注意哪些方面?4月2日,水果记者从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获悉,店被水果店经营者增加经营范围,未经需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备案涉及预包装食品,销售要及时办理备案。预包雨花

2023年12月3日,装食南京市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消费者在某水果店购买的1袋榛子标签无生产厂家、生产厂家联系方式、执行标准和执行编号等信息,该产品为预包装食品。2023年12月8日,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对该水果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货架上有3袋待售的净含量为500克的榛子,外包装标签上无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信息,且未标注价格标签,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经营者对货架上的榛子进行价格标注。2024年1月11日,该水果店进行备案,1月19日向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提供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执法人员检查货架上的榛子零食。资料图片

据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经营者未在货架上标明榛子的价格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且经营的榛子为预先定量包装,符合预包装食品的定义,为预包装食品,同时该商品标签未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和营养成分表信息,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构成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经营者积极配合调查,经营规模小,货值金额较少,并与消费者达成退款诉求,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且经营者被认定为三级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行政处罚法》《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价格法》《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

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水果店经营者,及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且店内所有商品均要做到明码标价,日常经营过程中要做好进货查验。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焦晓薇 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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